伊涅兹·哈斯自述
是维也纳的一个十月天。雨停了,我才被允许到以前玩耍的那个公园去。水坑像银镜般地铺在我面前。当时我还没有相机,也不想要。我比较喜欢绘画。我慢慢地在绿阴夹道的街上走着,着迷地看着被落叶打散的水中倒影。为了好好欣赏倒影,我的身子愈弯愈低,直到趴下去,脸都贴到地上了,才完完全全感受到倒影的神奇。映在水洼里的树叶都成了光影,而整个画面也在我脑袋里慢慢地变着样子。
我只觉得头晕口眩。为了看得更清楚,我闭上一双眼。大概就是在那一瞬间,我不知不觉地变成了一个摄影家,只有一双眼睛的……
我在维也纳长大,可是跟自己仰慕的摄影家并没有任何接触……我替美国人做事时,有人给了我一本关于爱德华·韦斯顿的书,我突然大受感动:竟然有人能够单靠视觉就改变了最简单的事物……能力、到这一点的人太少太少了。我那时才注意到摄影必定包含了诗意,因为韦斯顿证明了这一点。我由他那里确实看到,静止竟然可以那么地有活力,因为他照片里没有活动的东西,可是画面在动。
然后有人说了跟他相反的话:“我不想要大相机。它让我无法消失……此外,我希望全神贯注于那一刻。”那一刻是诗的现象。说这话的是亨利·卡蒂埃一布勒松。就这样,我没受过他一天教导,却从他那里学了好多。纯粹是慢慢融会贯通学会的。斗牛纯粹是艺术。完美的斗牛士是脆弱的。他只是一个男人,面对野兽凭藉的是他的技术、坚毅和勇气。整个场面充满了动作;那正是我想在照片里呈现的。观众来此,为的就是看动作,登峰造极的动作。
我坐在拉霍亚的海滩上,做着登上月球拍照的梦。我瞪着天空看了又看,然后躺下来,紧紧地贴着地面。突然间,地球开始产生变化;它变成月亮,又变成宇宙,它成了任何一样你想的东西。是创世纪的故事,或者称它为“上帝之创造宇宙”。创造还能是其他吗?还不就是将真实的变成幻像,幻像变成真的;把事实变成想像再变回事实。
我真的希望摄影界每个人都试着去拍一个创造的故事,完全为他自己拍的。……“创造宇宙”最美妙的地方是,只有上帝才能“无中生有”。我们只能从已经有的东西再弄点什么出来,即使这点什么在别人眼里有如垃圾般毫无价值。可是,我们可以弄出东西来,也需要有东西让我们去弄。因此,每——件艺术创作基本上都是一种再创作。
问问自己,是什么使你产生对艺术的渴望的。为什么你必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?这种渴望有多强烈?如果是被禁止的、非法的、会受罚的事,你会去做吗?每个艺术品都有其必要,找出属于你自己的。问问自己,如果永远没有人看得到你的作品,如果你永远也不会因它而得到报偿,如果永远没有人会要它,你还会去做吗?如果你不管这些,仍然清楚明白地说“会的”,那就不用再犹豫了,去做吧。
厌倦了过于明显的现实,我发现惟一令自己着迷的是,转换现实为主观观点之过程。我希望在不碰触主题的情况下,完全透过集中之视觉,来达到使构成之画面不像被拍出来,而像是被做出来的那一刻。我宁愿见到它替自己说话,而不需要图片说明来证实它的存在:少一点叙述,多一点想像;少一点资料,多一些暗示;少一点白话,多——些诗意。我不想以让观众满意来取悦他们,我宁愿试着强迫他们去想想我所想的,去感觉一下我所感觉到的……
画家在一片空白中放进他的画面,而我们必须从密实的一片里拿取我们的。彩色摄影要在现实中寻得诗意,就必须串连起所有只能靠相机结合的东西。如果能把这些关联首度以形象呈现㈩来,那就是一张照片了,它是一个事实的影像,经过想像力强调,而不是(像画出来的画)成为事实的一个幻象。
我们这种表现手法最难得而又最值得称道的成就是发现新的眼光。重要的不是去庆祝自己成了叛徒,而是如何以全新的哲学来取得他人的信服。真正的改变是把“曾是”变成
“将是”,不是美学上的冲突,也不是把沙漏倒过来就算了事了。
对色彩理沦要小心。彩色摄影理论很危险,只要看看到处都是理论这一点,就可以证明我的看法了。一种色彩理论还可以比较接近事实……多半的理论不过是企图把个人实务经验归纳成一条公式的结果。公式是不存在的,有的只是确认。确认自己已经发现自己了。我个人极爱读理论,却从不在工作时运用他们。
风格也没有公式,可是它有一把秘密钥匙。那就是你的个性的延伸,是你难以定义的感情、知识和经验的总和。
摄影未出现以前,没有人有本事看见分离,又同时在脑子里保存住动作发生的那一刻。我们可以说,以千分之一秒速度冻结的那一刻,随着摄影的发明而诞生了。而具备了近乎科学真相之呆板事实的这一刻,永远也不会丧失其魅力……
我工作时动的不止是头和手,我全身都在动。我不用三脚架,奸让自己有弹性。我研究那些动作,直到感觉跟他们一致了,才能掌握并且决定在快门开启时自己所能做的事。我没有固定的快门速度,总是当场决定曝光时间的长短。这么做比使用固定速度,可以有更多的可能性和视觉的组合。我可以跟定一个目标,也可以放过它……我可以锁定—个目标把它变成另一个东西。换句放说,我可以随意在时间和空间之间创作。
伊涅兹·哈斯年表,
1921年 3月2日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,菲蒂莉卡和恩斯特·哈斯之次子。父亲为奥地利政府之高级官员,母亲受艺术感染,从小便鼓励他朝创作方面努力。
1940年 父亲去世。开始印制家族的旧底片。学医,但受祖先为犹太籍之累,被迫停学。
1943年—1945年
断断续续在维也纳一间照相馆工作。制作首批抽象照片。于美国红十字会教摄影,在图书馆发现布莱思·何姆编辑之《诗人的相机》,影响他对摄影诗意的看法。书中爱德华·韦斯顿所拍照片及其将真实变成虚幻的本事对他影响极深。
1946年 以25岁生日时得到的十公斤人造奶油,在黑市弄到第一台Rolleiflex相机。旅行至瑞土会见DU杂志编辑艾菲·库普勒,同时见到温纳·毕秀夫的摄影。毕秀夫后来成了他的好友和在马格兰的同事。
1949年
应罗伯·卡巴之邀加入马格兰,他相信马格兰会提供他摄影家之独立自主性。也成为马格兰股东。此期间和卡巴、毕秀夫、亨利·卡蒂埃一布勒松结为密友。卡巴特别鼓励他追求自己的视野。开始用Leica拍照并且尝试用彩色底片。
1953年 《生活》出版他首部主要彩色作品“魔术城市映像”(纽约)。
1957年 《生活》出版《野蛮艺术之美》,拍的是西班牙斗牛。为其研究动作之始,亦为此类彩色摄影之首度问世。
1958年 《生活》出版《动作中之色彩魅力》,探讨以慢的快门速度来混合色彩之可能性。被评为“以相机作画”。
1964年
担任电影《圣经》之第二导演,制片乃劳伦蒂斯,导演约翰·赫士顿。负责“创世纪”部分之摄影,为其以摄影诠释创世纪之始。随片赴加拉帕戈斯、冰岛及意大利等地。
1968年 应印度政府邀请至印度,对喜马拉雅山之神秘着迷不已。
1971年 出版《创世纪》,初版即售出三十多万份。摘录亦见于各大摄影杂志。
1986年 9月12日因中风去世。
破损的海报之五(纽约)
倒影-旋转门(纽约)
倒影-第三大街(纽约)
白马(亚利桑那州谢伊峡谷国家保护区)
弯曲路(英格兰康沃尔)
女人和陶壶(印度拉贾斯坦)
艺妓舞(京都)
赛船会(加利富尼亚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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